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济南市瞪羚企业推荐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1-08-05|浏览次数: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人民银行各支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发挥瞪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济南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0〕16 号)要求,结合近两年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 2021 年度市级瞪羚企业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济南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0〕16 号)规定的有关申报要求。其中,参考近两年企业申报工作实际情况,对企业创新能力
指标予以进一步说明:
(1)申报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较强,2019—2020 年每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达到 3.5%以上。
(2)申报企业在 2016——2020 年期间至少作为第一专利权利人原始取得Ⅰ类知识产权授权 2 项,或作为第一专利权利人原始取得Ⅱ类知识产权授权 4 项,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1 项。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PCT 途径申请并授权的国外专利(同一专利多国申请的按照一项计数)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其他申报条件不变。
二、申报程序要求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和推荐工作,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1.企业申报: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通过“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进行。请拟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在线申报 2021 年度市级瞪羚企业,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时向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
2.各区县初审推荐: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工作指南,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自愿申报进行初审,于8 月 23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联合行文、推荐汇总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在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等一票否决项审核过程中,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将查证结果体现在上报文件中。
3.市级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将按照《济南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并报市工信局局长会审定,向社会发布。
三、申报时间要求
企业数据录入和佐证材料上传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13 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数据录入时请核对填报数据的数量单位,提交前请认真核对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时间为 8 月 10 日—17 日,并在 8 月 23日之前提交正式推荐文件和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要充分发挥瞪羚企业在产业发展、行业带动方面的示范作用,重点支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的企业申报市级瞪羚企业。
(二)严把初审工作标准。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工作。要指导企业确保申报材料质量,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
(三)申报企业应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年份前两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培育措施。各各区县要围绕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积极培育省、市瞪羚企业,鼓励支持区、县政府对各级瞪羚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区县部门 联系电话
历下区工信局
88150345
市中区工信局
82078318
槐荫区工信局
87589042
天桥区工信局
81601076
历城区工信局
88066027
长清区工信局
87222312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88871416
章丘区工信局
83366191
济阳区工信局
84241027
平阴县工信局
87871038
商河县工信局
84874198
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88112676
先行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
66604373
莱芜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76118787
钢城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76893016
 
咨询电话:66605783
技术支持电话:4006-0531-77
济企通注册咨询电话 88188977 66605682
附件:1、《济南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
3、申报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4、瞪羚企业信息录入说明

市级瞪羚企业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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